安阳市教育基金会 “1+1爱心助学直通车”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4-06-26 关注:7021
安阳市教育基金会
“1+1爱心助学直通车”实施方案
(安阳市教育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为帮助基础教育阶段困境学生共享教育公平,营造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热心公益慈善事业的良好氛围,安阳市教育基金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安阳市教育基金会章程》的规定和捐赠人的意愿,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帮助困境学生顺利完成基础教育阶段学业。
二、资助对象
困境孤儿、困境单亲家庭学生、父母或其中一人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本人残疾的学生。
三、资助标准
每生每学年500元-1000元,该项助学金必须用于帮助学生改善基本学习生活条件或购买必要的学习生活用品。
四、资助方式
安阳市教育基金会提供需资助学生情况,爱心人士确定资助对象,结成帮扶对子,可以资助一名或多名学生,可以一次或持续多次资助。
爱心人士将资助款交到安阳市教育基金会账户,凭缴款单到安阳市教育基金会领取捐赠票据和捐赠证书。
每年春节前,请资助人到受助学生所在学校,参加助学金发放仪式,发放资助金和赠送文具。
受助人要通过写信等联络方式,定期向资助人汇报学习生活情况。适时邀请资助人参加资助对象所在学校组织的关爱学生的家访活动。
五、资金来源
1、爱心人士1对1的助学捐款;
2、申请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3、安阳市教育基金会从收入中筹集一部分。
六、活动要求
助学活动要尊重资助人和受助人的个人意愿,注意保护被资助学生隐私。
受助人所在学校要让受助学生及其家长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真情,引导他们热爱生活、坚定克服生活困难的勇气。
受助人所在学校要教育学生学会感恩,鼓励学生自立自强,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努力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七、附则
(一)本方案于2024年2月2日实行。
(二)本方案解释权归安阳市教育基金会。